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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汽車燃料使用費」更名為「公路使用養護安全管理費」

  • 發布單位:地政事務所登記課

「汽車燃料使用費」已更名為「公路使用養護安全管理費」簡稱「公路養管費」、「養管費」,開徵期程、繳費方式及金額均不變。

自用車每年7月起開徵,車主可利用「監理服務網」或下載「監理服務APP」、「一卡通MONEY」、「嗶嗶繳」、「橘子支付」、「蝦皮購物」、「街口支付」、「悠遊付」、「永豐銀行」、「元大銀行」、「全支付」、「台北富邦銀行」及「icash Pay」,多元支付繳費快速又方便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