由土地所有權人提出申請,共有土地,由共有權人之一申請即可。辦理時應檢附: 1.土地複丈申請書。 2.公有土地由使用人申請時,應附公地管理機關同意書及承租證明文件。 3.所有權人死亡,由繼承人申請時,應檢附戶籍證明文件並於申請書備註切結未拋棄繼承權。 4.祭祀公業土地,應檢附派下員證明文件。 5.身分證明文件影本。
由土地所有權人提出申請,共有土地,由共有權人之一申請即可。辦理時應檢附:
1.土地複丈申請書。
2.公有土地由使用人申請時,應附公地管理機關同意書及承租證明文件。
3.所有權人死亡,由繼承人申請時,應檢附戶籍證明文件並於申請書備註切結未拋棄繼承權。
4.祭祀公業土地,應檢附派下員證明文件。
5.身分證明文件影本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