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登記使用線上聲明 送件免附印鑑證明

  • 發布單位:地政事務所登記課

民眾申辦不動產登記可採用「線上聲明」措施,當事人只要透過自然人憑證上網登錄資訊,由地政士或律師核對身分後驗證聲明,即可不必再親自到地政事務所核對身分或申請印鑑證明,節省民眾時間與金錢。

土地登記線上聲明措施可分為3步驟:
步驟1.當事人以自然人憑證於指定網站-數位櫃臺( https://dc.land.moi.gov.tw ),登錄不動產標的、辦理事項、取得權利人及委託之代理人姓名、聲明期限等相關聲明登記資訊,以表示義務人處分的真意。

步驟2.由開業地政士或律師等專業代理人,核對當事人身分後,以其自然人憑證驗證聲明。

步驟3.登記申請書記明線上聲明序號或檢附驗證後之線上聲明登錄表,併同其他土地登記應附文件由代理人向登記機關送件。網路聲明搭配實體案件,登記機關受理後會據以確認當事人真意,以兼顧便民與權益保障。

另外,除民眾可以自然人憑證登錄聲明外,公司法人亦可運用工商憑證辦理線上聲明,配合經濟部實施無印章之公司登記文件政策,公司法人可以檢附線上向公司登記主管機關申請核准之登記表(無公司大小章),再透過使用線上聲明措施,加速辦理不動產登記(如無法使用線上聲明措施,仍要再向公司登記主管機關申請核發有公司大小章之登記表)。

內政部地政司數位櫃臺網站之「下載專區」,置有「圖解線上聲明」簡易系統操作懶人包,歡迎大家下載參考,多多利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