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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國三十九年十月政府推行地方自治,重新調整行政區域,將新港、太保、水上、竹崎、番路、中埔、大埔、吳鳳等八鄉鎮暨嘉義市成立嘉義地政事務所,承上級之命推行土地改革、辦理土地登記、地目等則調整、土地規定地價、公地放領放租、土地測量等;自民國七十一年七月一起嘉義升格省轄市,轄區為嘉義市,改名為「嘉義市地政事務所」。

 轄區範圍:嘉義市 ◎ 轄區總面積:約5,794公頃 ◎ 服務核心理念:友善、專業、效率◎

辦公時間:星期一至星期五 ◎ 上午 8:00~12:00,下午 13:30~17:30 ※ 星期六、星期日及例假日不上班