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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3年地籍圖重測結果於10/28開始公告

  • 發布單位:地政事務所登記課

本市今(113)年度辦理地籍圖重測區為下路頭段(部分),重測結果於10月28日(一)開始公告至11月27日(三)止,公告期間為30日,土地所有權人可於公告期間內,攜帶地籍圖重測結果通知書及身分證明文件等,至公告場 (至盛國土科技顧問股份有限公司嘉義重測辦公室:嘉義市東區彌陀路238巷59弄6號;電話:05-2762981)閱覽重測後之地籍公告圖、地籍調查表及重測結果清冊或於重測便民服務查詢系統(僅限於公告期間開放)查詢。

土地所有權人若認為測量結果有錯誤,除未依土地法第46條之2規定設立界標或到場指界者外,得於公告期間內,向該管土地登記機關繳納複丈費,聲請複丈。逾公告期間未經聲請複丈,或複丈結果無誤或經更正者,土地登記機關應即據以辦理土地標示變更登記。

另外,依據地籍測量實施規則第200條之1規定,於此公告期間內,申辦重測區段內土地分割、合併及所有權移轉登記者,除權利關係人附具同意書,同意以重測成果公告確定之結果為準者,地政事務所得予受理外,未附同意書者,應俟重測成果公告確定後受理。

同意書下載位置:本所網頁/業務專區/地籍圖重測專區/相關書表下載/地籍圖重測相關文件(連結),或至本所服務台拿取紙本同意書。

如有申辦相關登記業務問題,歡迎來電洽詢(05-2246501轉102),或親洽嘉義市地政事務所諮詢(嘉義市國華街245號8樓),我們將竭誠為大家服務。